******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新建白沙村村道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减少240万吨氧化铝配套工程(赤泥堆场)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同意新建白沙村村道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1-450602-04-01-249207。
******有限公司。
******办事处白沙村,起点位于南广洞村南面,顺接G228旧路,路线向西南沿山脚绕行,至终点白沙村附近,与G228旧路顺接。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路线全长2.126千米,路基宽度为7.5米,用地面积约81.07亩,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等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531.956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831.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业主自有资金。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规定范围,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八、项目单位要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放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建设期间的安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重大技术方案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用林等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改革局接受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受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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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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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办公室???????? ? 2024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