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2025-0062
******学校2024年维护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3 09:00:00,更正为:2025-05-2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13 09:00:00,更正为:2025-05-22 09:00:00。
一、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原文:
付款方式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按合同价的30%支付备料款给成交供应商。。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工程完成60%工程量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工程完成10%工程量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7%,竣工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付款至确认后工程结算价的97%。。
第5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保留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无保修质量问题后15天内采购人返还保修金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6.******银行转账等形式。每笔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现文: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按合同价的30%支付备料款给成交供应商。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工程完成60%工程量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工程完成100%工程量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
第5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保留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无保修质量问题后15天内采购人返还保修金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6.******银行转账等形式。每笔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二、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10%,说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七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服务中心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业务。 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延误,采购人无按期归还,采************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出现以下情形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①在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而成交供应商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购人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追讨。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③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具体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执行。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收取比例:5%,说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七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服务中心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业务。 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延误,采购人无按期归还,采************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出现以下情形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①在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而成交供应商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购人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追讨。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③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具体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执行。
三、类型:增加;位置:公告附件
增加附件《工程量清单(含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学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072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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